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2017年) 52. 承办法官应当指导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对裁判文书进行校核,并提交总值班室电子签章后印制。 (九)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2017年) (九) 52. 承办法官应当指导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对裁判文书进行校核,并提交总值班室电子签章后印制。 (九) 送达和结案 52. 目录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