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2017年) 37.

37. 庭审出现不直直播的情况时,审判长有权指令书记员中断或终止直播,中断直播事由消除后,审判长应当指令书记员恢复直播。中断、恢复、终止直播的情况,应当记入庭审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