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问答口径(二)(2020年) 十、

十、 司法确认案件是否可以在书面审查后直接作出裁定?

答:司法确认案件可以采取书面方式审查,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第一,通过书面审查,能够明显判断调解协议符合《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形的,或者符合《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六十条规定的裁定驳回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作出裁定。第二,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是由人民法院委派调解,调解全程受人民法院监督指导的,可以经书面审查后直接作出裁定。第三,对于调解协议所涉纠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不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进一步审查核实相关情况的,可以经书面审查后直接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