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2002年)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2002年) 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处理。 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处理。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