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2002年)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2002年) 第六条 第六条 申请再审或申诉一般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