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2004年) 十、

十、 各级人民法院在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工作中,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采取措施,推进清欠和执行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注重作好群众工作,力避矛盾激化,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特此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200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