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2016年)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2016年) 2. 2. 实践中,要特别注意以下情形:(1)当事人为夫妻、朋友等亲近关系或者关联企业等共同利益关系;(2)原告诉请司法保护的标的额与其自身经济状况严重不符;(3)原告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4)当事人双方无实质性民事权益争议;(5)案件证据不足,但双方仍然主动迅速达成调解协议,并请求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