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督促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督促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 第一条 第一条 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案件,不受争议金额的限制。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