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8年) 七、 审理与判决 第八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8年) 第八十四条 七、 审理与判决 第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案件,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迳行调解。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 第八十三条 目录 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