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8年) 第一百二十七条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因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检察建议裁定再审的案件,不受此前已经作出的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裁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