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2026年)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2026年) 第三条 第三条 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前成立的民事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该合同的履行持续至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因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前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因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适用生态环境法典有关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