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2020年) 四、 遗产的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2020年) 第三十三条 四、 遗产的处理 第三十三条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