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2020年) 一、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2020年) 第一条 一、 一般规定 第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八条 一、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