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2020年) 四、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2020年) 第二十八条 四、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规定。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