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2025年)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2025年) 第一条 第一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请求确认重婚的婚姻无效,提起诉讼时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已经死亡,被告以此为由抗辩后一婚姻自以上情形发生时转为有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