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4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41、 41、 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9) 目录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