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3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311、 311、 当事人双方分别居住在我国领域内和领域外,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期,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规定的期限;居住在我国领域外的为三十日。双方的上诉期均已届满没有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310、 目录 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