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28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287、 287、 人民法院搜查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搜查现场;搜查对象是公民的,应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以及基层组织派员到场;搜查对象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通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也应通知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搜查。 搜查妇女身体,应由女执行人员进行。 (3) 目录 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