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26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269、 269、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作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出面作担保。以财产作担保的,应提交保证书;由第三人担保的,应当提交担保书。担保人应当具有代为履行或者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268、 目录 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