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261、

261、 受委托人民法院在接到委托函后,无权对委托执行的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实体审查;执行中发现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有错误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民法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