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2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216、 216、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由审判员一人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不成立的,应当在十五日内裁定驳回申请,该裁定不得上诉。 (4) 目录 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