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2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215、 215、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 (1) 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的; (2) 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的; (3) 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的; (4) 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十四、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