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155、

155、 人民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用传票传唤当事人。对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应当用通知书通知其到庭。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外地的,应留有必要的在途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