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7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77、 77、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由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文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76、 目录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