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 一、 管辖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 第七条 一、 管辖 第七条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