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 二十一、 执行程序 第五百零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 第五百零三条 二十一、 执行程序 第五百零三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且该项行为只能由被执行人完成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处理。 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履行期间内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再次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五百零二条 目录 第五百零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