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 十八、 审判监督程序 第四百零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 第四百零一条 十八、 审判监督程序 第四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有特殊情况或者双方当事人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充分表达意见,且书面同意不开庭审理的除外。 符合缺席判决条件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四百条 目录 第四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