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 十六、 第二审程序 第三百三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 第三百三十二条 十六、 第二审程序 第三百三十二条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裁定中纠正瑕疵后,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维持。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三百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