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 十六、 第二审程序 第三百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 第三百二十一条 十六、 第二审程序 第三百二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 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第三百二十条 目录 第三百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