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 十、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百四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 第二百四十八条 十、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百四十八条 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百四十七条 目录 第二百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