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 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二百二十五条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庭前会议可以包括下列内容:
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
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
组织交换证据;
归纳争议焦点;
进行调解。
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
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
组织交换证据;
归纳争议焦点;
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