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 第一百八十四条

第一百八十四条 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发生新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