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 五、 期间和送达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 第一百三十二条 五、 期间和送达 第一百三十二条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第一百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