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 四、 证据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 第一百零四条 四、 证据 第一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进行质证,并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说明和辩论。 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三条 目录 第一百零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