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年) 二十二、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五百四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年) 第五百四十条 二十二、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五百四十条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裁决书正本。如申请人为外国当事人,其申请书应当用中文文本提出。 第五百三十九条 目录 第五百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