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年) 二十二、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五百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年) 第五百二十九条 二十二、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五百二十九条 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其本馆官员,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 第五百二十八条 目录 第五百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