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年) 三、 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年) 第五十一条 三、 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一条 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前款规定,适用于其他组织参加的诉讼。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