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年) 五、 期间和送达 第一百四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年)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五、 期间和送达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 第一百四十条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