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年) 一、 管辖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年) 第十条 一、 管辖 第十条 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