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 三、 诉讼参加人 第七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 第七十九条 三、 诉讼参加人 第七十九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三十日。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第七十八条 目录 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