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 二十二、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五百四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 第五百四十一条 二十二、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五百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时,被执行人以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被执行人的抗辩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裁定执行或者不予执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第五百四十条 目录 第五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