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 十三、 公益诉讼 第二百八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 第二百八十六条 十三、 公益诉讼 第二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十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百八十五条 目录 第二百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