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 十、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百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 第二百二十条 十、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百二十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商业秘密,是指生产工艺、配方、贸易联系、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第二百一十九条 目录 第二百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