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一百七十五条 拘传必须用拘传票,并直接送达被拘传人;在拘传前,应当向被拘传人说明拒不到庭的后果,经批评教育仍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