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 二十二、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五百三十六条 受送达人所在国允许邮寄送达的,人民法院可以邮寄送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 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如果未收到送达的证明文件,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不能用邮寄方式送达。 二十二、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五百三十六条 受送达人所在国允许邮寄送达的,人民法院可以邮寄送达。 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如果未收到送达的证明文件,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不能用邮寄方式送达。 目录 第五百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