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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