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