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 一、 法律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 第一条 一、 法律适用范围 第一条 合同法实施以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 一、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