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二十四章 缺席审判程序 第六百零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六百零七条 第二十四章 缺席审判程序 第六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可以缺席审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经缺席审理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虽然构成犯罪,但原判量刑畸重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第六百零六条 目录 第六百零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