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二十四章 缺席审判程序 第六百零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六百零三条 第二十四章 缺席审判程序 第六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的案件,参照适用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有关规定。被告人的近亲属参加诉讼的,可以发表意见,出示证据,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等出庭,进行辩论。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第六百零二条 目录 第六百零四条